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

令我小失望的──《四個人的簽名》



或許我得慶幸,《四個人的簽名》這本長篇小說,並不是亞瑟.柯南.道爾所寫的第一部福爾摩斯系列作品。


在臉譜出版的福爾摩斯套書中,第一部《暗紅色研究》的序文曾經提過,福爾摩斯探案的魅力主要在於他的短篇,而非長篇作品,為數稀少的幾部長篇相對評價較為低落。由於小時候閱讀的記憶大致上已經消失殆盡了,這次重讀福爾摩斯系列,就和看亞森.羅蘋系列一樣,幾乎等於重讀一般,所以當我看完《暗紅色研究》後,深覺序文的批評似乎不夠恰當。畢竟《暗紅色研究》還是有其魅力的。

但是,在看完第二部《四個人的簽名》,以及第三部短篇集《福爾摩斯辦案記》後,我稍微改觀了。

作為中長篇的《四個人的簽名》,不管是在案件本身、詭計的成立,以及犯人的動機,都沒有第一部的精彩。特別是作品中最大的謎團「準密室」的成立,居然是透過一個很難預測到的安達曼群島的小原住民來達成。雖然隨著犯人過去的經歷被揭露,可以理解到會有這樣的角色出現,實在不能說是不合理,但對於我而言,一個詭計的形成是透過一個特殊的「人種」來實現,我很難在情感面上大方的接受。

除此之外,本篇在「解謎」上的成份比較薄弱,反而更多的時間是在「追蹤犯人」。先是靠狗、再來是舖下貝克街偵探團的網,最後是河面上的汽艇追逐戰。也許是我先入為主的觀感問題,若是像亞森‧羅蘋系列主打的是「冒險探案作品」,那麼即使推理解謎的氣氛薄弱一些也無妨;但是福爾摩斯探案最大的看點就是理性縝密的推論,當《四個人的簽名》主要的密室及犯人資訊在前半部就解決了,這部作品的最大賣點就已經結束了。特別是後半段「犯人行蹤之謎」也在狗的鼻子下鎖定在某一個區塊上後,留給讀者的,僅剩餘如何「逮住」犯人,而非「解謎」之趣了。

最後,在上一本《暗紅色研究》時,我曾提過該書精彩的地方在於,當福爾摩斯以近乎神乎其技的手法逮住兇嫌時,立刻切換成第三人稱的倒述手法來揭露犯人的過去,是相當能令讀者切身體會犯人的深沈動機。如果將其改寫成在犯人被逮住後,任其自白的方法,那麼兇嫌追蹤幾十年的憤怒之火,或許就很難精確的傳達給讀者。而本書正是採用了後者的寫法。前半部的詭計已經不夠吸引人,後半段的自白又顯得有些冗長(特別是犯人動機又很難令人同情)。幸好本書篇幅不長,在令人厭倦之前就能終讀。

而本書最大的看點,大概就是華生的戀愛了和奇怪的有錢人賽弟奧斯‧薛豆了!
特別是後者,我認為他可以算是我看到第四部《福爾摩斯回憶錄》為止,眾多相對性格平板的配角中,特別突出的一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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